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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本学期各院(部)专职教师额定课时和超课时津贴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5/06/26 10:31:02    浏览:

请各部门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到人事处劳资科核对本部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专职教师额定课时以及超课时津贴(80%),并提供本学期各院(部)外聘、兼职、返聘教师名单和学期初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的申请表复印件。
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
联系电话:65928118
联系地址:人事处 劳资科427室
联系人:谢娟/孙玉宇
人事处
2015年6月26日

附注:
1.请各院(部)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要按在校在岗情况折合:
① 病事假人员、产假人员
② 外出上学(进修、脱产、委培)人员(不含武汉理工学习、挂职锻炼、参加短期社会实践人员)
③ 研究生返校上班人员
④ 退休人员
⑤ 新增人员、死亡人员、辞职、调离人员等五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2.本院(部)辅导员、实验人员按36定额核减,108封顶。
3.本学期外聘、返聘教师必须有本学期的申请返聘、外聘的申请表,申请表需院(部)、教务处、人事处领导签字、盖章,没有此审批表的,津补贴不予发放。
4.核对完的额定工作量信息需院(部)领导签字方可生效,没有领导签字的信息将影响到各院(部)二次分配工作量金额的发放,其后果各院(部)自负。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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