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系统自动判定,3个指标同时满足条件才能提交评价信息)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企业设立有研发支出辅助账,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6)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即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势
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税收减免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国家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22年,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资金奖励洛阳市“春笋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创新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连续3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洛阳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提升品牌影响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申领创新券等工作。
创新券支持每家项目单位每次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不超过申报项目研发投入的30%,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家项目单位每年兑现科技创新券资金总额最高30万元。
创新券支持大大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方面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