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版 >> 师资管理 >> 职称管理 >> 正文
人才荣誉
国家政策
校内政策
职称管理
教育部“六禁令”和教师师德“红七条”

来源:    发布:2018/01/22 13:52:15    浏览:

教育部“六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高教教师师德“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作者: 人事处
    上一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08-2009  OB欧宝电竞(中国)官方网站-人事处  联系电话: 0379-65928115 65928116
邮编:471023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