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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2016版《河南省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6/07/07 17:15:48    浏览:

校属各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2009273号)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征求意见稿)已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左上角公示通知中公开征求意见,请各部门抓紧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此《征求意见稿》并重点关注今年职称评审条件的变化。

1.各单位教职工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

2.各部门派专人汇总教师的意见,把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711日下午6:00前反馈到学校职改办(行政楼425),同时把电子版发到邮箱rscjsfzzx@lit.edu.cn

3.联系电话:0379-6592811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网址:http:/www.ha.hrss.gov.cn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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