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全市创新驱动暨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科技人才政策,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现开展洛阳市河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如下:
(一)河洛高层次创新人才
1.申报单位条件
(1)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条件。
(2)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国家政策方向,达到“四有”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经相关部门批复建设的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入围近两年度洛阳企业100强名单;入围近两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入围近两年度洛阳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名单;入围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入围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入围“瞪羚”企业或“独角兽”培育企业榜单。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以其在洛子公司实施创新人才引进或承载创新项目的,该子公司视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
(3)外地企业以其在洛阳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控股子公司实施创新人才引进的,母公司符合所在省、市类似条件的,视为符合条件。
2.申报人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引才企业从国内外高薪引进或长期培养,且已与人才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合同。在引才单位的市外分支机构工作的人才视同企业本地引进人才。
(4)申报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领域,目前处于行业水平的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项目技术为自主研发,对我市优势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具有积极作用,或对我市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风口”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二)河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1)团队成员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1名成员应全职在洛工作。团队负责人在注册公司的股份占比不低于20%(在注册公司母公司或持股平台持有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实际持有股份等情况视同符合要求)。
(3)团队技术成果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已在洛创业(不超过5年)或拟在洛开展生产、研发等相关业务,团队负责人或至少1名核心成员来洛创业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4)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已形成达到预期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市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二、联系方式
谷老师 0379-65928352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