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09月13日 10:32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自“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以来,广大师生党员将“学习强国”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平台,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学习、爱学习、乐学习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学习、以评促学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师生党员自觉主动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和原创作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以党支部为单位参评;

(二)先进个人: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学习的全校师生党员。

(三)优秀组织奖:以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参评;

(四)原创作品奖:在全国各级学习强国平台发布过原创作品的集体或个人。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20个。

先进个人:“学习达人”100名;“挑战达人”20名。

优秀组织奖:5个。

原创作品奖:若干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组织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学习成效显著;

2.党员下载注册使用全覆盖,无静默状态成员;

3.学习组织人均年度积分在学校全体学习组织中排名前列;

4.积分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14日。

(二)先进个人

学习达人:个人学习强国账号总积分在全校学员中排名前100。

挑战达人:参考个人学习强国账号挑战答题历史最高题数在全校学员中排名进行评选,取前20名。

(三)优秀组织奖

1.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师生党员学习热情高,学习成效显著;

2.下属学习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实现党员下载注册使用全覆盖;

3.根据本单位在本次评选中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情况,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分,总分在全校二级党组织中排名前列;

4.计分规则:先进集体每个计5分;先进个人各类别每个计2分。原创作品奖每个计2分。

(四)原创作品奖

在全国各级“学习强国”平台发表过原创作品的集体或个人,作品题材不限。由宣传部根据发表平台级别及作品质量综合评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师生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加入心入脑。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原创作品奖均以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集中推荐报送,先进集体的申报数量不能超过本单位下属支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不足一个的按照一个报送。各学院党委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须包括学生支部和学生党员。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学习积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评选。

3.优秀组织奖无需申报,由党委宣传部按照计分规则统计总分进行评选。

4.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善用、活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评学员的积分真实性由各推荐单位负责。

5.要以此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营造喜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先进集体需填报《“学习强国”学习使用2022年度积分统计表》(附件1);先进个人和原创作品奖需填报《“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请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4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llk@lit.edu.cn。联系人:姬海苗 孙要梅。联系电话:65928027。

 “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

 “学习强国”学习使用2022年度积分统计表.xls

 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13日           


作者: 姬海苗
来源: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