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08月10日 12:38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7号)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深入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安全〔2022〕141号)精神和工作实际,统筹学校安全和发展,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园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定和谐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

8月11日前,校属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本单位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实施清单管理。对能现场整改的,要当场监督整改;对不能够现场整改的,明确时间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措施。

(二)工作专班普查

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担任专班组长,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8月12日前对学校重点部位按照检查要点逐一对照检查。成员单位根据检查要点的责任分工,认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形成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三)安全检查要点

1.校园安全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涉校事件应对机制;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2.消防安全。是否定期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对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整治;是否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负责部门:保卫处)

3.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4.食品安全。是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5.校舍安全。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点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公共照明、地面道路、围栏护栏、停车棚、告示牌、井盖等设施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在建工地等风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6.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充电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变电所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等工作制度是否健全,设备缺陷记录是否齐备;洗浴场所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7.自然灾害预警。是否加强对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是否积极与防汛部门沟通,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等。(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

8.实验室安全及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负责部门: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9.校园安防。是否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是否完整;是否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达标;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负责部门:保卫处)

10.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负责部门:党政办)

11.心理健康。是否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是否按规定比例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是否对教职员工及其他校内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负责部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专人牵头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全面对照检查内容,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2.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提高检查的精准性、实效性,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请相关部门8月15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告报送至办公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65928019

邮箱:litmsk@lit.edu.cn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作者: 党政办公室
来源: 党政办公室